云南农业大学大数据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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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数据学院关于接收2023级自主选择专业学生的实施细则

时间:2025-02-24  作者:李雪飞  点击:

根据《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》(校政发〔2015134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通〔20254号)的规定,大数据学院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学院成立以书记和院长为组长,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,系主任、专业负责人和教学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,负责组织学院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年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实施。

二、申请自主选择专业的对象与条件

(一)申请对象

校本部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,不包括专升本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。

(二)申请条件

按照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3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通〔20254号)的规定执行。

三、录取程序

1、学生按学校通知要求填写《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》,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交至所属学院。

2、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后将材料提交到教务处;

3、教务处将申请材料分发给拟接收学院;

4、学院组织考核。考核重点为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、高数学习情况、英语过级情况、竞赛获奖情况、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了解和学习潜力等。面试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。

四、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

专业

接收人数

咨询人

联系电话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
3

杨毅

13888222963
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

2

吴文斗

18064866886

人工智能

2

何云

1588782732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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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224日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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